矛盾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之一。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原矛盾观是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观的一种重要阐释和发展。本文将从马原矛盾观的内涵、特点、实践启示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马原矛盾观的内涵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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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原矛盾观的内涵

马原矛盾观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发展性等特点。马原矛盾观强调,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2. 马原矛盾观的特点

(1)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2)客观性:矛盾是事物内部客观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

(3)多样性:矛盾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性质,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等。

(4)发展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二、马原矛盾观的实践启示

1. 坚持矛盾分析法

马原矛盾观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运用矛盾分析法。矛盾分析法强调,在分析问题时,要看到问题的两面性,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这样,我们才能全面、客观地认识问题,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2. 发挥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作用

马原矛盾观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我们要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矛盾,充分发挥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勇于面对矛盾,敢于解决矛盾,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3.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

马原矛盾观强调,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我们要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一方面,要看到矛盾的普遍性,认识到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另一方面,要看到矛盾的特殊性,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4. 坚持矛盾的动态平衡

马原矛盾观认为,矛盾是动态的,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双方力量对比不断发生变化。因此,我们要坚持矛盾的动态平衡,既要看到矛盾双方的斗争,又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握矛盾发展的规律,适时调整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实现矛盾的动态平衡。

马原矛盾观是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观的重要阐释和发展。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要深入理解马原矛盾观的内涵和特点,充分发挥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哲学智慧。